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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诈检微镜丨网恋“女友”竟是男子!西夏区一男子落入“甜蜜陷阱”
2026-10-13    来源:宁夏法治报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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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编者按: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和全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协调机制全体会议部署要求,即日起,“宁夏检察”微信公众号开设“反诈检微镜”专栏,围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宣传普及、高发诈骗类型剖析、典型案例发布、防骗指南提示等内容,以案释法、以案促防。专栏将持续发布图文、漫画、短视频等多种形式的反诈普法作品,敬请关注。

  本以为在网上遇见了“甜蜜网恋”,没想到撒娇卖萌的“女大学生”竟是男儿身。日前,经银川市西夏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拘役5个月,缓刑10个月,并处罚金1500元。

  2026年3月,杨某在网上发布了一张从网络下载的女性图片,以此营造年轻女性的虚假形象,引起了被害人李某某的注意。李某某主动联系杨某后,双方添加微信好友。聊天过程中,杨某虚构身份,谎称自己系在校女大学生,与李某某网恋聊天。

  期间,李某某对其身份产生怀疑,多次要求语音、视频通话核验。为掩盖骗局、继续骗取对方信任,杨某刻意规避本人出镜,指使女性朋友代为接听语音、视频通话,成功伪造了真实女性身份,打消了李某某的疑虑。

  随后,杨某编造生病就医、偿还网络贷款等虚假理由,多次向李某某索要钱财,李某某基于网恋信任陆续向其转账,累计转账金额4000余元。李某某察觉异常后向杨某催要被骗款项,杨某见骗局败露,直接将李某某微信拉黑、断绝联系。李某某确认被骗后向公安机关报案。案发后,杨某向被害人退赔被骗款项并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杨某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其虚构身份、找人代接语音视频、编造借款理由、骗取钱款后拉黑失联等行为,已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已涉嫌诈骗罪,依法对其提起公诉。最终,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检察官表示,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利用网络社交虚构身份实施的诈骗案件。杨某并非通过传统暴力或直接虚构事实作案,而是利用网络交友空间,通过虚假照片、虚假身份、代接语音视频等方式层层设局,具有较强的迷惑性和隐蔽性。部分群众在网络交友中容易放松警惕,被对方营造的虚假形象和情感话术迷惑,进而产生错误认识并转账付款,最终遭受财产损失。

  检察官提醒:网络交友有风险,核实身份是前提。群众在网络社交中要增强防范意识,保持理性判断,切勿轻易相信陌生网友虚构的身份信息和情感表达。对于未见面、未核实身份便提出借钱、转账、投资等要求的,务必高度警惕,坚决做到“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避免落入诈骗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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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夏法治报